
學會章程
- 分類:學會簡介
- 發布時間:2022-03-17 17:11:00
- 訪問量:0
江蘇省營養學會章程
(2018年6月30日 江蘇省營養學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的名稱是江蘇省營養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JIANGSU NUTRITION SOCIETY,縮寫JSNS。
第二條 本會是江蘇省營養科技工作者和有關從事營養教學、科研、生產等領域的高校、科研院所自愿組成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團結和動員本省廣大營養科技工作者創新爭先,認真履行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的職責,促進科學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推動開放型、平臺型學會組織建設。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江蘇省南京市東寶路8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舉辦國際、國內、省內的營養科學技術領域的學術交流活動(學術會議、專題研討會、講座等),促進學科發展;
(二)開展營養科學領域的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會員及廣大營養科技工作者的學術與業務水平;
(三)積極開展科普工作,普及營養科學知識,提高國民的營養知識水平,引導國民合理選擇食物,改善膳食結構,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發生,促進全省人民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四)參與有關營養方針政策的研討和相關行政法規的制定、貫徹、執行,發揮咨詢作用;
(五)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及時反映營養科技工作者的意見與呼聲;對學會會員進行獎勵表彰和推薦優秀營養科技人才;
(六)努力提升學會的服務能力,積極承擔政府委托;
(七)編輯出版營養科學范疇的刊物、書籍和音像制品;
(八)積極開展科技咨詢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營養科學技術成果,加強與企業及其它學會的協作;
(九)加強學會自身建設,建好會員之家,做好會員服務;
(十)捍衛科學尊嚴,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九條 自愿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承認并擁護本會的章程。
(一)個人會員
(1)在營養專業領域有較深學術造詣的營養師及相應以上技術職稱;
(2)大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從事營養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3)中專以上相關專業畢業,從事營養相關工作3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4)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從事有關本學科的組織管理工作的領導干部。
(5)學生會員,在大專院校營養相關專業學習的在校學生。
(二)單位會員
熱心從事營養科學事業的教學和研究機構、企事業單位等。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本會兩名會員介紹或所在單位推薦;
3、由本學會進行資格審查,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發給會員證并公告。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具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享有優先權;
(三)優先獲得本會的服務,包括獲得有關刊物、學術資料及會員優惠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退會自由;
(六)單位會員除享受本條規定的權利外,還可優先獲得學會咨詢服務。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團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三) 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監事產生辦法;
(四) 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五)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審議監事會工作報告
(七) 決定名稱變更、終止等重大事宜;
(八) 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九)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每4年召開1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本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須提前10日以上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代表。
第十八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會50%以上的會員代表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
(二)選舉理事,應當由得票多數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等額選舉不低于1/2;差額選舉不低于1/3;
(三)其他決議,須經大會會員代表的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二節 理事會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人數不超過會員代表的1/3。
第二十一條 本會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在營養學或相關學科具有較深的學術造詣,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
(二) 熱愛營養事業,具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和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精神。
(三)學風正派,熱心學會工作,積極支持和參與學會活動,為學會工作做出貢獻者。
(四)新提名的理事候選人年齡不應超過55周歲,連任者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五)如連任理事候選人,既往理事期間考核須合格。
第二十二條 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通知本會,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備案。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一并調整。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會員代表產生辦法和分配名額;
(二)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四) 決定內設機構、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五) 決定副秘書長、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 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秘書長、副理事長、理事長;
(八)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理事會與會員代表大會任期一致。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負責人,應當由得票多的候選人當選,等額選舉票數不低于2/3,差額選舉票數不低于1/2。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經理事長或者50%以上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議。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一至第六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一致。
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一條 常務事理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二條 經理事長或者50%以上常務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議。
第四節 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本會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學風;
(三)在本學科和業務領域內有較高造詣,工作作風民主,團隊精神強;
(四)理事長、副理事長任職時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原則上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能夠忠實、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八)無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連任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四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 領導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開展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六條 秘書長協助理事長開展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內設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提名副秘書長及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
(三)提名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擬定年度工作報告和計劃,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五)擬訂內部管理制度,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六)擬訂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七)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八)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制作書面決議,并由負責人審閱、簽名。會議記錄應當以適當方式向會員通報。
負責人選舉結果須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并向會員公開。
第五節 監事會
第三十八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一致,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主席1名,由監事會推舉產生。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執行本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本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工作和提出建議;
(四)對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監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監事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條,本會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向會員代表大會公布,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檢查。
本會接受境外捐贈收入的,須將接受捐贈和使用的情況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費主要用于:
(一) 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
(二) 必要的行政辦公和人員薪酬支出;
(三) 其他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八條 本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登記機關預審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到會代表2/3以上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 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 無法按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 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 自行解散的。
第五十二條 本會終止,應當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機關和登記機關審查批準。
第五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理事會組成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本會完成清算工作后,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8年6月30日江蘇省營養學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會理事會。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備案號: 蘇ICP備10210101號-1 版權所有:江蘇省營養學會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東寶路8號1棟916室 郵編:210036 網站建設:中企動力 南京 SEO
工作咨詢18136854208 公共營養師18912966166

微信公眾號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備案號: 蘇ICP備10210101號-1 版權所有:江蘇省營養學會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東寶路8號1棟916室 郵編:210036 網站建設:中企動力 南京 SEO
工作咨詢18136854208 公共營養師18912966166

微信公眾號